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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2014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信息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作者:匿名 日期:2014/3/18 14:12:36 点击数:8896 [字体: ] [打印] [收藏]

根据《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办法》,现将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

合阶段考试选择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选择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毕业,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专业

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选择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选择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选择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选择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注册会计师统

一考试网上选择系统”进行选择。选择分为网上预选择、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选择

选择人员应当于2014年3月31日至4月25日(网上选择系统开放时间为8:00—20:00),登录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选择”,进入“注册会

计师统一考试网上选择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选择。

所有选择人员应当重新注册,登录选择系统,按照选择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选择完成后,网上报

名系统为选择人员生成预选择信息表,请选择人员下载打印,以备现场资格审核时使用。应届毕业

生还应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书并签字。

选择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选择条件,但不能完成网上预选择的,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查询办理(查询电话详见网上选择系

统中有关各省选择信息)。

专业阶段考试选择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

首次选择人员、应届毕业生,以及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的非首次选择人员应当

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5日至16日。地方考办可以在上述期限内确定本地区现

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1)首次选择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选择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选择人员,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选择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所在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

持国外证书的选择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2)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选择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书,到报考

所在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还应当于7月7日至18日期间,登录网上选择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或认证书)

编号,不再进行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未录入毕业证书(或认证书)编号的,选择资格不予审

核通过。

(3)非首次选择人员

非首次选择人员,如果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选择信息表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安局开具的姓名、身份证件变更的证明,到报考所在地方考办指定地

点办理信息变更和资格审核。

2.认证

首次选择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报的毕业证书(或认证书)编号,将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

网进行认证。未通过认证的选择人员,选择资格不予审核通过,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

参加考试。

(三)交费确认

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选择人员,可以登录网上选择系统,交纳考试选择费。

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选择人员,在完成网上预选择后,可直接通过网上选择系统交纳考试选择费。

选择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交费手续完

成后,考试选择费不予退还。

交费截止时间为5月20日20:00。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特定范围选择人员除外)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

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

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特定范围选择人员

(一)特定范围选择人员,是指1967年12月31日前(含)出生的,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选择人

员(下同)。

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是指通过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客观试题使用计算机作答,主观试题使用纸笔

作答。

(二)特定范围选择人员完成网上预选择后,应当在现场资格审核期间,持本人签名的预选择信息

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选择所在地方考办指

定地点现场提交考试方式申请书,确认纸笔作答考试资格。交费手续完成后,不再允许变更考试方

式。

(三)特定范围选择人员,应当到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专门设

立的考区参加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区均设置在湖北省武汉市。

(四)纸笔作答考试方式将保留至2015年,2016年起取消。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4年8月23日0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4年9月13日08:30—11:00审计

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经济法

2014年9月14日08:30—11:30会计

13:30—15:3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税法

(二)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各考区。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直辖市和各省会城市。

七、考试辅导软件服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软件服务和经济

法规汇编,分科汇编近4年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考试试题,由出版社出版发行。选择人员可在当地

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或在地方考办资格审核现场自愿购买。

八、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选择人员应当于8月4日至22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

师统一考试网上选择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选择人员应当于8月27日至9月12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

会计师统一考试网上选择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

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

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后一科考试报考所在地方考办申

领。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全科

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地方考办申领。

十、专业阶段考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

、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选择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违规

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选择即视为全部认同并****

遵守上述文件。

(二)选择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由财政部考委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统一考

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财政部考办将于5月中旬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http://cpademo.cicpa.org.cn

)。选择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

政部考办根据《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财政部考办将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选择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选择人员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财政部考办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

:cpaks@cicpa.or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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