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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指南
信息来源:四川财考会计  作者:四川财考会计网校 日期:2015/1/17 23:38:28 点击数:3892 [字体: ] [打印] [收藏]

    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指南

     

    一、选择条件

    按照财政部、人事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考试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选择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选择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选择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

    2.中级资格

    选择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专科,从事会计工作满5;2)取得,从事会计工作满4;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服务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5)取得博士学位。

    3.高级资格

    按照财政部《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四川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选择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4年以上;

       3)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5年以上;

       4)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5)在各部门从事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从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选择参加高级资格考试:

     ①获得博士学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②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③毕业,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④专科毕业,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

    (三)对符合《考试暂行规定》所规定初、中级资格选择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选择参加考试。

    (四)选择条件中有关问题的解释:

    1.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选择当年年底。其中,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小级办公室《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条件有关政策解释问题的复函》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2.选择条件中所指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当按照周年足月计算。

    3.《关于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仅包括审计师、统计师、财税经济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国家统一考试以前通过评审方式取得的,应当予以承认;实行统一考试后,必须是通过考试方式取得,才能予以认可。

    二、报考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生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此证在范围内3年有效。达到四川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四川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该成绩证明只能当年度在四川省范围内有效。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考试方式

    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中、高级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

    (二)选择及考试时间

    每年选择及考试时间见四川省财政厅公告。

    四、选择流程

    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实行网上选择、网上缴费和前审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初级资格:考生网上选择时,应根据选择条件规定,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网上选择结束后,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通过管理软件对选择考生进行后台资格审查,不需要考生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后台资格审查通过才能视为选择成功。后台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在选择结束后一个月内到各选择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未通过的由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取消选择资格,并予以退费。

    (二)中、高级资格:除财政部要求必须到各选择点现场审核选择的考生以外,其他考生一律在网上选择。考生网上选择时,应根据选择条件规定,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生成选择回执表;前一年度报过中、高级考试的人员,进入系统时系统会自动调取上一年已经保存的信息,有变化的地方可以修改,然后生成选择回执表。考生将选择回执表及教育部门认可的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加盖鲜章)、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在网上无法导入照片的考生还应带上一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网报选择的选择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根据选择回执表上的网络选择注册号进入网上缴费系统完成缴费,网上缴费成功才能视为选择成功。

    (三)其他要求:

    1.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证件照,格式为JPG,所占数据容量为15K以下,宽高比例为114×156像素;

    2.如果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选择资格的,考试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选择资格。

    五、收费标准

    按照相关规定及四川省物价局批复的收费标准,我省会计专业资格考试选择收费标准如下: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上缴财政部部分)6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56元。

    (二)高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上缴财政部部分)15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65元。

    六、监督举报电话

    为了加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四川省财政厅设立考试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考试选择资格审查等考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的举报。

    各地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单位名称

    举报电话

    四川省财政厅

    028-86667246

    成都市财政局

    028-61882540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028-86150348

    自贡市财政局

    0813-2109264

    攀枝花市财政局

    0812-3359640

    泸州市财政局

    0830-2286990

    德阳市财政局

    0838-2511585

    绵阳市财政局

    0816-22215562240318

    广元市财政局

    0839-3317693

    遂宁市财政局

    0825-2317984

    内江市财政局

    0832-2269710

    乐山市财政局

    0833-2441844

    眉山市财政局

    028-3816676138166752

    南充市财政局

    0817-2222490

    凉山州财政局

    0834-2170013

    甘孜州财政局

    0836-2832087

    达州市财政局

    0818-2675648

    巴中市财政局

    0827-5255375

    广安市财政局

    0826-2334207

    宜宾市财政局

    0831-8224756

    雅安市财政局

    0835-2622290

    阿坝州财政局

    0837-2831099

    资阳市财政局

    028-261102222663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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