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税法基本原理
原软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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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软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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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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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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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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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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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税法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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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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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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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对于偷税、抗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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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对于税收罪名的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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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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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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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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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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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2009年我国刑法修正案……逃避缴纳税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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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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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1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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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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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页的倒数第9行到45页的第21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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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税务行政规范……并及时在报纸、网站等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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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定期清理由法规部门负责,每2年组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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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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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页的倒数第4行到46页的第22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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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增值税
原软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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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软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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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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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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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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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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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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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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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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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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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制约关系一方面可以避免纳税人偷税、漏税和错计税款;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税务机关进行减除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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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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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第23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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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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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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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人大常委会要求5年内制定增值税法的任务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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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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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第5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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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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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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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地在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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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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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5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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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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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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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也可以几个企业联合聘请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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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一般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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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第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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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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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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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免税销售额”
|
修改为: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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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第10、11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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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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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数第11行
|
新增:“其他个人指自然人”
|
83
|
倒数第18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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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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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数第10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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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非企业性单位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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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倒数第17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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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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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数第9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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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是指非增值税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是指其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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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倒数第16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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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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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数第1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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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申报期是指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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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倒数第7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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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
第5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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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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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84
|
83页倒数第1行至84页第1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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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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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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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逾期未报送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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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第3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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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
倒数第10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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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新开业纳税人是指自税务登记日起30日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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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倒数第1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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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
|
第8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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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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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四)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告知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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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5
|
84页倒数第11行至85页倒数第8行
|
||
85
|
倒数第3行至倒数第1行
|
“1.运输行业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征收增值税”
|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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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倒数第6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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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
|
第18行
|
“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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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第11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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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
|
倒数第16行至倒数14行
|
“自2006年5月1日起……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营业税”
|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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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第17行
|
||
95
|
倒数第8行
|
新增:“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也称‘手扶拖拉机底盘’和三轮农用运输车)指以单缸柴油机为动力装置的三个车轮的农用运输车辆)属于本货物的征收范围”
|
97
|
倒数第16行
|
|||
103
|
倒数第6行
|
“(十二)黄金 对企业利用废液(渣)生产的黄金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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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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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倒数第10行
|
||
104
|
倒数第4~1行
|
“国产抗艾滋病药品”的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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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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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倒数第8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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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
|
倒数第1行
|
新增:“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
111
|
倒数第9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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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
|
第6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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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折扣销售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售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款额不得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应按‘视同销售货物’计征增值税”
|
删除
|
111
|
后
|
||
111
|
倒数第6行
|
“这里所称的买价还包括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
修改为:这里所称的买价不包括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说明:财税[2009]17号已将财税[2006]140号文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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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倒数第12行
|
||
113
|
倒数第9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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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抗震救灾期间增值税抵扣凭证认证稽核问题及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有关问题”
|
115及1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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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页倒数第18行至116页第1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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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
|
第9-11行
|
“三是对商业企业人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的,收货单位可以凭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书面合同以及与之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普通发票,确定进项税额,报经税务机关批准予以抵扣”
|
删除
|
116
|
倒数第11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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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
|
第16行
|
对“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界定部分”进行了改写、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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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20
|
119页第3行-120第6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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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20
|
例题2-2及2-3
|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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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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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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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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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例2-9进行改编
|
125
|
例2-6
|
||||
127
|
例2-8根据新的政策解答
|
127
|
例2-8
|
||||
142
|
倒数第18行
|
“六、出境口岸免税店有关增值税规定”相关说明
|
删除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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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
“五、专业发票发售差错处理”相关说明
|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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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
||||
155
|
“(二)丢失未开具专用发票”相关说明
|
删除
|
154
|
||||
157
|
第11行
|
“增购预征”部分重新编写
|
155
|
倒数第5行
|
|||
159
|
倒数第13行
|
新增:“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期,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部分钢材;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银粉;酒精;玉米淀粉;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
具体执行时间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
158
|
第9行
|
|||
168
|
删除例2-18
|
第三章 消费税
原软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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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软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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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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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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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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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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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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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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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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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消费税
|
182到183
|
倒数第8行
|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
|
删除
|
180
|
||
195
|
倒数第1行下方
|
新增:“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66号)规定”
|
193
|
倒数第1行
|
|||
198
|
第13行
|
新增:“其中,45%是指卷烟流通环节平均费用率和平均利润率”的内容
|
196
|
倒数第13行
|
|||
198
|
第17行
|
其他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核定
|
删除
|
196
|
|||
199
|
第10行下方
|
新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及相关管理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9】416号)规定”的内容
|
197
|
第22行
|
|||
200
|
第15行
|
2008年
|
2010年
|
198
|
倒数第7行
|
第四章 营业税
原软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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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软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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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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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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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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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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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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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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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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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
倒数12行与倒数13行之间
|
新增:“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
213
|
倒数第11行至倒数第6行
|
||
216
|
16行-18行
|
所谓“以从事货物的生产……不到50%的情况”
|
删除
|
|||
217
|
13行至14行之间
|
增加:“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
215
|
17行
|
||
218
|
17行与18行之间
|
增加:“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
216
|
22-23行
|
||
219
|
13行
|
本行后面增加:“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
217
|
19行
|
||
224
|
10至11之间
|
增加:“自2009年6月25日起,对台湾航空公司从事两岸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此时至文到之日起已缴纳应免征的营业税,从以后应缴的营业税中抵减,在2010年抵减不完的予以退税。
2.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2010年1月6日至文到之日已征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税额在纳税人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
3.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航空公司经批准收取的燃油附加费免征营业税。对于该通知到达之日前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从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一个年度内抵减不完的营业税由税务机关按照现行有关规定退还给航空公司。
|
222
|
13-21行
|
||
225
|
6行与7行之间
|
增加:“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业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其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
223
|
17-18行
|
||
226
|
倒数7行
|
“5.除装饰外,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不含在计税依据中,提供的设备不含在计税依据中。”
|
删除
|
|||
227
|
2与3行之间
|
增加:“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
225
|
第11行
|
||
227
|
6行
|
本行后面增加:“异地提供建筑业劳务未纳税,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
225
|
15行
|
||
227
|
第10行至11行之间
|
增加:“五、税收优惠
对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个人在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建筑业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
225
|
第20-22行
|
||
227
|
倒数第12行
|
本行后面增加:“转贷业务应按全额征税。”
|
226
|
第2-3行
|
||
228
|
第7行
|
“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出口信用担保业务免征 营业税。”
|
删除
|
226
|
||
229
|
第14行至15行之间
|
增加:“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其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
227
|
倒数第12-倒数第10行
|
||
230
|
行
|
本行前面增加一段:“4.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及总行营业部提供“金融保险业”劳务取得的收入,应向北京市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及代表处提供“金融保险业”劳务取得的收入,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
|
228
|
第17行-19行
|
||
230
|
第18-19行
|
新增:8.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其中,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户贷款余额总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贷款。上述金银机构自2009年1月1日起至发文之日(2010年5月13日)应予免征或者减征的营业税税款,在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
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扶贫基金会举办的农户自立服务社(中心)从事农户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单独核算的,免征营业税;已征的应予以免征的营业税款,在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
|
228-229
|
228倒数3行-229第6行
|
||
230
|
倒数第13行与倒数12行之间
|
增加:“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对保险基金公司根据《保险管理办法》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营业税:
(1)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基金;
(2)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和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
|
229
|
第13行-15行
|
||
231
|
第12行与13行之间
|
增加:“电信网络从电信股份分得的CDMA业务收入按照“邮电通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单位或个人出租境外的属于不动产的电信网络资源(包括境外电路、海缆、卫星转发器等)取得的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国际通信服务(包括国际间通话服务、移动电话国际漫游服务、移动电话国际互联网服务、国际间短信互通服务、国际间彩信互通服务),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
230
|
第3行-9行
|
||
232
|
第15行与16行之间
|
增加:“自2008年10月1日起,电信股份应就其向CDMA用户收取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电信网络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手机特服号“10699969”和“10699919”分别为中国绿化基金会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绿化基金会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231
|
第13行-18行
|
||
233
|
倒数第6行与倒数5行之间
|
增加:“电影放映单位放映电影,应以取得的全部电影票房收入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其从电影票房中提取并上缴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得从其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
232
|
倒数第2行-倒数第1行
|
||
234
|
第9行-11行
|
“为了进一步……3年内免征营业税”
|
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
233
|
第14行-15行
|
|
234
|
第13行
|
“在2010年底前3年内免征营业税”
|
自2009年1月1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
233
|
第17行
|
|
234
|
第16行
|
本行后面增加“驾校收入应按“文化体育业”缴纳营业税,不符合免税条件。”
|
233
|
倒数17行-倒数16行
|
||
234
|
第17行与18行之间
|
增加:“8.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9.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营业税。
|
233
|
倒数第13行-倒数12行
|
||
235
|
后一行
|
本行后面新增两段:“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海外教育考试机构和各省级教育机构合作开展考试的业务,实质是从事业务,按照“服务业-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应按照“服务业-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
235
|
第11行-15行
|
||
237
|
第17行与18行之间
|
增加:“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单位的合作方的余额为营业额。”
|
236
|
倒数第6行-倒数5行
|
||
237
|
倒数第13行与倒数12行之间
|
增加:“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应以提供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代委托方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237
|
第6行-8行
|
||
238
|
倒数第14行与倒数13行之间
|
增加:“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按照《期货投资者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上缴的期货基金中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部分,允许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
238
|
第5行-第6行
|
||
240
|
第5行与第6行之间
|
增加:“14.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对注册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大庆、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南昌、厦门、济南、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西安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010年7月1日至文件到达之日已征应予免征的营业税税额,在纳税人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在2010年内抵减不完的予以退税。
15.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的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6.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承担商品储备业务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对期货基金公司取得的下列收入,暂免征营业税:(1)期货交易所按风险准备金账户总额的15%和交易手续费的3%上缴的期货基金收入;(2)期货公司按交易额的千万分之五至千万分之十上缴的期货基金收入;(3)依法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收入;(4)期货公司破产清算受偿收入;(5)按规定从期货交易所取得的运营收入。
17.享受3年营业税减免税政策期限已满,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心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继续申请。”
|
239-240
|
239页倒数15行——240页第1行
|
||
241
|
倒数第4行与倒数第3行之间
|
增加:“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
241
|
倒数第8行-倒数第6行
|
||
242
|
后一行
|
该行下面增加3段:“4.对境外单位向境内科普单位转让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5. 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动漫服务、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在2010年12月31日前暂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6.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免征营业税。”
|
242-243
|
242页倒数第6行——243页第1行
|
||
243
|
第18行-20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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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 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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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 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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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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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数第17行-倒数15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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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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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数第16行-倒数15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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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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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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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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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数第16行-倒数15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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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原软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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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软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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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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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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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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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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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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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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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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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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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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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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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暂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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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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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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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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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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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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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此行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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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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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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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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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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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数第9-15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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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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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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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数第17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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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资源税
原软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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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软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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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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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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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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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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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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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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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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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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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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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1行结束后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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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第七节 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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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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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数第2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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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车辆购置税
2011年,本章软件服务无变化。
第八章 关税
原软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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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软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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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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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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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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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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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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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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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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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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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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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行至22行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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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其中,购货佣金是指购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人支付的劳务费用。经纪费指购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代表买卖双方利益的经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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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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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至23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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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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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数第13至1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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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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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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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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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数第12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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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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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数第8行至9行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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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四、个人邮寄物品的减免税
自2010年9月1日起,个人邮寄物品,应征进口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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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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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数第4行至6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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