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服务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规定,结合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我市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服务内容
按必学和选学内容进行服务。主要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
三、服务时间
网上继续教育服务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服务选择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9日00:00,考试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00:00。
四、其他
(一)未进入我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但按照现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又属于继续教育服务对象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今年暂不能参加网上继续教育服务,待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出台后再予以补学。
(二)本通知未明确事项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服务的通知》(渝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办理。
(三)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原规定参加网上继续教育服务;高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原规定参加市财政组织的面授继续教育服务,服务时间另行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
2018年6月7日
成就精彩人生,从此启航!
专业会计服务平台,实时在线点对点答疑互动平台。
专于考点,精于技巧,助力通关,一次通关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电话:023-86132970 朱老师;023-68629769 陈老师
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委托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