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免学、会计证年审、换新证、跨省市调转相关事项
免 学: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免学相应年度继续教育:
⑴参加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或高级考试合格的,持合格证或中级持单科成绩单;
⑵参加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的,持合格证或单科成绩单办理;
⑶在职人员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于2012年度取得毕业证书(以上,含)或学位证书的;
⑷经市财政局认可并备案参加国家会计、财经会计及会计管理专业服务一周以上(含一周)的;
⑸参加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且年内达到24小时,凭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记载;
⑹2012年度完成市财政局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并取得研究成果(凭结项证明和课题报告);
⑺2012年度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经济类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财务会计类论文;
⑻2012年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
以上人员可在2012年12月31日前,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按属地原则到区县财政部门严格审核办理。
2011年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在2012年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年 审:网络服务完成后,无需打印合格证,两年内持会计证直接去所在区县财政局(发证机关)注册登记,各区县财政局办理时间段不同,请财政局。
由市财政局发证的会计人员,完成服务后,注册登记仍然去市财政局办理,去以前请市财政局具体办理时间。
年 审:网络服务完成后,无需打印合格证,两年内持会计证直接去所在区县财政局注册盖章,各区县财政局办理时间段不同,请服务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发证的会计人员,完成服务后,注册登记仍然去市财政局办理,去以前请服务市财政局具体办理时间。
换新证:目前不换,需要等财政部的统一政策。
调 转:请登录重庆会计之家下载调转申请表格,填好后到所在区县财政局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