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财政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度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万州财会发〔2013〕4号
经开区财务局,江南新区、渝东开发区财政局,各镇乡(民族乡)街道财政所,区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度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服务的通知》(渝财会〔2013〕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的实际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网学人员
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年龄在50岁以下(不含50岁),并在重庆市区域内工作的中、初级以下会计人员,均实行网上继续教育服务考试。
年满50岁及以上且不会操作电脑的会计人员,由我局组织面授服务。面授采取分散选择方式,选择时间为2013年10月8日—11月29日,选择时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时间:2013年12月2日至27日(按200人/期组服务服务);服务收费100元/人(含师资、服务费等)。服务地点:万州区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八楼(国本路89号,国本小学对面,原万州区财政干部服务,下同)。
注册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以上会计人员由市财政局另行组织继续教育服务,合格后持有效证明到万州区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完成会计从业资格年度继续教育注册登记。
二、注册登记
完成2013年网上继续教育服务的会计人员,从今年8月开始可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区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4楼办理本年度继续教育注册登记。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免学条件及办理事宜,我局将按财政部和重庆市财政局的规定执行。
三、服务要求
凡我区会计人员应自觉参加继续教育网上服务服务,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学代考,降低服务质量等,一经发现,我局将在万州会计之家网上通报,不予注册登记。
四、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待财政部和市财政局明确后,我们将在万州会计之家网站上再次公布。
联系电话:58379639 58379633 58379588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度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服务的通知
万州区财政局
20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