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财政局领取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会计服务、会计继续教育:13002375522(微信同号)杨老师
2020年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就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所需证明
(一)初级考生领取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证书或者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4.代领的,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中级考生领取证书
1.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代领的,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领取地点及时间
在工作日内到选择点审核领证。
广陵区
(生态科技新城)
四望亭路40号财政局一楼大厅领
1月18日-3月12日
9:00-11:30
14:30—17:00
87340204
邗江区
(蜀岗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百祥路35号邗江行政审批局二楼財政窗口(24号)
8:30-11:30
13:45-17:00
87896762
开发区
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907室
1月18日-3月12日
9:00-11:30
14:30-17:00
87962163
仪征
(化工园区)
真州西路64号仪征市财政局会计科
1月18日-3月12日
8:30-11:30
14:30-17:30
83440979
江都
泰山路357号财政局二楼会计监督管理科
1月18日-3月12日
9:00-11:30
14:30-17:00
86551910
宝应
苏中中路555号宝应县财政局302室
1月18日-3月12日
9:00-11:30
14:30-17:00
88236925
高邮
海潮路47号财政局北楼204室
1月18日-3月12日
8:30-11:30
14:00-17:00
84616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