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考客服 重庆财考客服
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
联系我们
财考地图
网站首页 会计服务 会计信息 免费服务 软件服务 服务方案 政策法规 下载专区 疑难解答 服务心声 信息服务 帮助中心
·会计职称招考服务中,详情点击查看
 服务指南: 简介 | 服务方案 | 服务流程 | 新用户必读 | 支付方式 | 用户积分 | 金蝶软件 | 在线留言 | 服务使用帮助 | 招考服务 | 联系我们 | 代理记账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有效期:  
  免费服务
服务使用必读
播放软件下载
购服务快速通道
支付方式说明
· 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
· 会计基础考试大纲
· Media Player 11版本播放器下载...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
服务搜索: 关键字:会计 上岗证 电算化 职称
你所处的位置:首页 - 教学服务 - 会计继续教育 - 广西会计继续教育常见问题 广西会计继续教育办理
广西会计继续教育常见问题 广西会计继续教育办理
信息来源:  作者:匿名 日期:2021/3/31 15:38:31 点击数:2019 [字体: ] [打印] [收藏]

广西会计继续教育常见问题

会计服务、会计继续教育:13002375522(微信同号)杨老

1.哪些人需要进行继续教育服务? 

答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广西区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哪些?

答复:网络继续教育和面授继续教育两种形式。

3.如何进行网络继续教育服务选择?

答复:会计人员可登录会计管理业务办理网址: http://kj.czt.gxzf.gov.cn:7005/txweb/commons/indexs 填写信息采集(如会计人员未填写信息采集表,需要先填写信息采集表并点击“提交电子信息采集表” 按钮再进行网络继续教育服务选择;如会计人员已填写信息采集表,可直接进行继续教育的服务选择;如会计人员已填写信息采集表但需要更改个人信息的,可对信息采集表进行信息的更新并点击“提交电子信息采集表”按钮)  网络继续教育服务   网络服务选择    网络服务订单缴费   网络继续教育服务。

系统已设置了提示语,以便会计人员操作。

4.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若从事会计工作,应该如何进行网络继续教育服务?

答复:这类会计人员应登录会计管理业务办理网址: http://kj.czt.gxzf.gov.cn:7005/txweb/commons/indexs,选择办理网络继续教育服务或者面授继续教育登记。次办理继续教育登记的会计人员,应输入个人二代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按系统提示操作完成信息采集填报工作后,选择办理网络继续教育服务或者面授继续教育登记业务。

已完成信息采集或已完成2019年度继续教育登记的会计人员,可直接用已有账号进行登陆,参加2020年度网络继续教育服务。

具体操作流程: 会计人员可登录会计管理业务办理网址: http://kj.czt.gxzf.gov.cn:7005/txweb/commons/indexs   点击注册(注册完成后)   点击会计人员登陆   填写信息采集表(如会计人员未填写信息采集表,需要先填写信息采集表;如会计人员已填写信息采集表,可直接进行继续教育的服务选择;如会计人员已填写信息采集表但需要更改个人信息的,可对信息采集表进行信息的更新)   保存   点击“提交电子信息采集表”按钮   网络继续教育服务    网络服务选择   网络服务订单缴费   网络继续教育服务。

5. 会计人员完成网络继续教育服务,去哪里办理学分登记确认?

答复:以填写“信息采集表”时选择的行政区划为准,到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办理(例如:填写信息采集表时,选择行政区划为南宁市市辖区,会计人员应到南宁市财政局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认)。

区直和各市办公联系电话请登录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广西各地会计人员服务机构联系方式”查阅。

6.会计人员完成网络继续教育服务,办理学分登记确认的方式有哪些?

答复:1.现场办理,以填写“信息采集表”时选择的行政区划为准,会计人员直接到所在地的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办理。2.选择邮寄方式,联系邮政速递上门取件,将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广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登记簿》寄到所在地的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办理。

7.会计人员完成网络继续教育服务,如何办理学分登记确认?

答复:首先会计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服务,考试通过后需要对网校进行评价。然后携带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广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登记簿》【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可直接到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服务大厅领取《广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登记簿》】,办理继续教育服务登记确认手续(也可通过邮寄办理)。

8.会计人员完成面授继续教育服务,需要携带什么资料办理学分登记确认?

答复:携带一份《广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登记表》和《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广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登记簿》,到会计人员所在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服务大厅(所在地为工作单位所在地,如无工作单位,可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继续教育服务登记确认手续(也可通过邮寄办理)。

9.选择面授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是否需要填写信息采集表?

答复:需要填写。首先登录会计管理业务办理网址: http://kj.czt.gxzf.gov.cn:7005/txweb/commons/indexs,填写“信息采集表”(如会计人员未填写“信息采集表”,需要先填写“信息采集表”;如会计人员已填写“信息采集表”但需要更改个人信息的,可对“信息采集表”进行信息的更新)保存并点击“提交电子信息采集表”按钮。

如已填写“信息采集表”,且不需要更改个人信息的,可直接办理相关业务。

10. 继续教育服务完成的资料已寄会计服务大厅,如何知道工作人员是否收到并办理完成?

答复:通过中国邮政速递邮寄继续教育服务完成的资料,均由中国邮政出具寄方存根,寄方存根上二维码可查询是否收到,会计服务大厅审核完成后,会计人员可登录会计管理业务办理网址: http://kj.czt.gxzf.gov.cn:7005/txweb/commons/indexs,点击“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查询”可查询到会计人员所提交的继续教育服务完成资料是否已经确认收到并完成学分登记确认。

11.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哪些学分抵免方式?

答复:(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服务服务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12.哪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可以抵免继续教育服务?

答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通过当年度一门服务服务考试的,折算为90学分。

13.参加哪些会计类专业会议可以抵免继续教育学分?

答复:县级以上(含县级)财政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14.会计人员如何选择邮寄方式办理继续教育服务登记?

答复:会计人员如果确实不便到现场办理继续教育服务登记或领取初中高级会计职称证书可选择邮寄方式办理(中国邮政电话:11185):会计人员选择邮寄方式办理继续教育服务登记的流程:为资料完整,提交资料(具体请查看继续教育常见问题第6-8点)联系邮政速递上门取件,寄到所在地(以填写“信息采集表”时选择的行政区划为准)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办理。

15.在校生是否需要进行继续教育服务?

答复:《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20〕20号)均在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上予以发布。通知明确了参加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广西区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按照上述规定:(一)在校生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需要进行继续教育服务。在校生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服务。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可毕业后凭毕业证进行继续教育抵免。

(二)在校生没有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服务。

16.完成继续教育服务的,是否需要到财政部门办理盖章登记?

答复:在一般情况下,建议一年一次盖章登记。但若个人因其他原因,无法到财政部门现场盖章登记的,可通过邮寄(邮政速递)的方式办理。

17.会计人员选择参加网络继续教育服务银行显示已扣款,但是系统显示未缴费,应该如何处理?

答复:属于网络系统问题,会计人员可联系易宝支付平台客服电话:95070,由其直接在线解决。

18.会计人员因特殊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继续教育服务,是否可以补学? 

答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按照年度进行继续教育服务的,目前系统支持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补充服务。

19.会计人员已经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服务并缴费,因特殊原因不想进行网络继续教育服务想要退款,是否可以退款? 

答复:网络继续教育已选择网校并缴费成功后不能退费。广西财政厅在会计人员进行网络继续教育选择时已在《继续教育选择须知》第五点明确“请注意:选择网校缴费成功后,不能退费”。

如来信人已缴费,但尚未登录会计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可以点击“网校学习选择信息修改”,进行继续教育年度修改,修改选择其他需要学习的继续教育年度后,再进行相应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客服  会计继续教育QQ群会计继续教育QQ群:251888063

会计服务,会计继续教育服务,:13002375522(微信同号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上一篇:湖北会计人员管理服务事项常见问题问答(2021版)
下一篇:阜新市财政局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重庆财考 | 重庆金蝶软件 | 站点地图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 版权声明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才招聘 | 新用户必读 | 服务条款| 重庆财考地图

版权所有 重庆财考 地址:重庆九龙坡陈家坪帝豪名都,电话:023-8680 6068。 本站资料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传播,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18008354740[微信同号] 17308351064[微信同号] 重庆财考科技有限公司 E-mail:admin@cqkjwx.com
重庆财考客服 重庆财考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