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邮件字号: |
渝财政信箱[20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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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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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会计上岗证2年没有年审且未进行再教育,是否作废
您好,我的会计上岗证从2007年11月12日在北碚区财政局拿证后就没有年审过,也没有参加再教育,至目前已经已经有2年多时间了。请问,它现在是不是已经作废了? 如果还可以年审的话,请问,我是否可到我所在地的财政局即南岸区财政局去年审和再教育呢 ?请帮忙解答,非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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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单位: | 市财政局 |
| 办理结果: |
秦伟梅同志您好:
来信收悉,根据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目前你的会计证书没有作废,但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持证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24小时的继续教育服务。因此,你必须到南岸区财政局会计科继续教育服务中心参加继续教育服务,并将之前未学的继续教育服务补起。 如所回答问题还有不清楚之处,请直接电话我局会计处。 询电话:67575526、67575123 联系人: 刘建明、郭晓波 |
| 发布时间: |
2010-03-01 1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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