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用“复制凭证分录”录入凭证
适用条件:
若我们每月都有摘要、所有凭证分录、金额都基本相同,可利于“复制凭证分录”功能。
使用方法:
通过显示凭证,确定我们要复制凭证的凭证号(本年内任何月份的凭证均可);然后点“复制凭证分录”功能键。
选择会计月份和凭证号,点“选定”,即将该凭证完整复制到当前录入的凭证(包括附单、日期、摘要、科目、辅助核算、金额),若新录入的凭证与复制的凭证有区别,可修改后保存。该功能将大大提高我们的凭证录入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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