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一次联席会议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就如何修订公允价值会计准则达成了临时性决议。 FASB和IASB暂时决定,非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应考虑市场参与者频繁、充分地使用该项资产的情况。与此同时,FASB和IASB还暂时决定,当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并没有频繁、充分地使用一项非金融资产时,该企业无需将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分离,形成两套公允价值计量类别。 FASB和IASB要求当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并没有频繁、充分地使用非金融资产,而此项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又是建立在资产被频繁、充分使用的基础之上时,企业应对外披露该项资产的相关信息。 此外,FASB和IASB暂时决定,单项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目的在于确定该项资产独立的销售价格,而不是作为一组资产或一项交易的组成部分的销售价格。然而,当一项资产是作为一组资产的组成部分而被频繁、充分地使用时,该项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则假定销售价格是市场参与者拥有或可得的“互补性资产”(complementaryassets)和“互补性负债”。互补性负债包括营运资本,但不包括金融负债。 FASB和IASB暂时确定了“频繁和充分”(highestandbest)以及“仅与非金融资产相关、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无关的定价前提(valuationpremise)”等两项概念。此外,两大会计组织还暂时描述了定价校正(valuationadjustments)的情形,即在计量当日的市场条件下,市场参与者将会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定价进行校正,同理,企业在使用定价技术时,也可能需要进行定价校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