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邮件字号: |
渝财政信箱[2010]94
|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 来信内容: |
会计证继续教育
您好!我是09年10月在沙坪坝换取会计证的,因为我现在是在校高职生,我想知道我应该什么时候参加继续教育,在那里选择,怎样选择,要那些证件,谢谢
|
| 办理单位: | 市财政局 |
| 办理结果: |
您好:
来信收悉,根据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持证人员每年必须到证书所属地财政局参加不少于24小时的继续教育服务。因此,你必须到沙坪坝区财政局会计科继续教育服务中心参加继续教育服务,联系电话:65455325。 如所回答问题还有不清楚之处,请直接电话我局会计处。 |
| 发布时间: |
2010-03-12 15:10: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