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服务的通知
渝财会函〔2010〕2号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主管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各高校、中央在渝单位、重庆市会计函授:
为搞好我市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工作,按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文件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今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重点内容为《重庆市会计人员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解读》,同时继续遵循分级分类服务的原则辅以其他服务内容。
行政事业类会计人员辅以《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初级服务软件服务(2010—行政事业类)》软件服务,内容包括行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及发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企业类会计人员辅以《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初级服务软件服务(2010—企业类)》软件服务,内容包括企业会计准则新动态、通用财务报告与披露准则、特殊业务类会计准则、特殊行业类会计准则、会计职业道德之假发票专题、社会制度专题。
二、参加人员:承担继续教育服务单位的师资。
三、服务时间:2010年5月8日至5月13日,共计6天。行政事业类师资服务于5月7日下午报到,5 月8日至10日服务、考试;企业类师资服务于5月10日下午报到,5月11日至13日服务、考试。
四、服务地点:重庆北碚莱特酒店
宾馆联系电话:68342222
五、注意事项:
(一)参培师资人员须交经本单位同意填制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授课教师基本情况表》1份,以便考试合格后办理《2010年度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授课证》,原颁发的《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授课证》自本次考试之日起作废。
(二)本次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考试情况将以通报形式通知各单位,考试合格师资将在《重庆会计之家》网站上公布,以利社会各界监督。参加本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服务的会计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后视同完成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内容,由重庆市财政局核实确认。
(三)各服务单位在继教师资服务报到时须交回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育用书预定单。
(四)服务住宿费自理。
联系人:罗少梅 联系电话:67575549
陈 瑶 联系电话: 67575125
附件:1.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授课教师基本情况表
2.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用书预定单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一日
(注意:请参培人员带上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