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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外购沙石再销售需要交纳资源税吗?
信息来源:  作者:匿名 日期:2010/3/11 12:38:54 点击数:6128 [字体: ] [打印] [收藏]

   问:某个体外购沙石再进行销售,问其要缴纳资源税吗?

    答:根据<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条规定: 在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 (以下简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 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因此某个体是以外购方式购得沙石,因此不是资源的纳税人.但是根据<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第十一条规定: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因此若其外购的沙石并未履行纳税义务的,则其应履行扣缴义务人的责任进行代扣缴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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