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A公司将闲置资金借给B方,当产生利息收取,某公司将部分资金借给该厂使用,双方签定借款合同,明确借款期限及利息。请问该公司取得利息时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的规定:“《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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