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人是从事速记服务工作(高峰论坛记录、人大常委会记录、新闻发布会等)的自由工作者,收入不固定,需开具对方单位抬头的综合统一发票。但到税务机关去开具发票时被告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与加盖有对方单位公章的本人与对方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因有些单位是外来出差,并未随身携带有单位公章。因此,找税务所开具零份发票的路径不能实现。
于是在4月初注册了个体工商户,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并拥有公章、财务章。并已到税务所报道。但被税务专员告知,不能申购重庆市综合统一发票。只能给定额税票,5000元起定,税率8.5,也就是说一个月400多元的税。但关键的问题是,缴了这400多元/月的税之后,仍不能取得所需的综合统一发票。想
1、我是否可以申请购买重庆市综合统一发票?
2、如若可以购买,需要走哪些程序,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或证明?请说得稍通俗些。
3、如若不可以购买发票,那么这个问题应该怎么解决?(1)我听说有的地方,2000元以下的所得收入到税务所开发票时,只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不需要再提供其他什么材料的,这是否可以?(2)针对我的这种实际情况,在到税务所开发票时,只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我与对方单位联系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无对方单位公章)即可?如若此方法不行,那么我的这个实际问题应怎样得到解决?
答:您好,发票的领购是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审核确认纳税人使用发票的种类,然后核发发票领购簿,因此您能否领购综合统一发票应由管理员根据您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定。代开发票需提供的资料为:(一)代开地方税收普通发票申请表;(二)用票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按规定不办理税务登记证的除外)或个人的身份证明; (三)发生临时经营业务的合同或合同性质的协议以及收取款项的有效证明;(四)购货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五)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针对您的实际情况,建议您先和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加以解决。如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拨打12366-2人工坐席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