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想问问重庆目前对开山采石企业征收资源税吗?另外,如果单位从采石公司购买石子等原料,需代扣代缴资源税吗?对方如果已交纳,可否要求对方提供已缴纳票据?
答:您好,根据《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规定的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缴纳资源税,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未税矿产品”是指资源税纳税人在销售其矿产品时不能向扣缴义务人提供“资源税管理证明”的矿产品。如果纳税人已缴纳资源税,在销售其矿产品时,应当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资源税管理证明”,作为销售矿产品已申报纳税免予扣缴税款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