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想请问我购买了一套120平方米2009年产权的普通住房,原房主另有住房居住,现在想过户,买卖双方需要缴纳哪些税费?税率分别是多少?谢谢!
答: 您好,个人购买住房,购买方只承担契税。重庆市范围内个人购买套内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为 1%。转让方根据下列文件适用税收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7号 文精神,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另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20%。应纳税额=(住房转让收入-房屋原值-相关税费-合理费用)X20%。 以上答复供参考。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