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6月14日车展时在现代高新4s店订起亚福瑞迪汽车,当月26日交款提车,7月5日4s开出发票[通过快递送]。订车时4s与购车人均不知道节能汽车能得到财政补贴。谈好价格[优惠幅度]就签定购车合同。近知道购买节能汽车能享受国家一次性补贴3000元。去4s询问,答复巳包含在优惠幅度中[购车时并没有谈及补贴]。我们认为4s纯粹是想将国家给的补贴占为已有,请问领取节能汽车一次性补贴是否要本人签字???这种情况能下国家的节能汽车补贴是否算发放给了购车者?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等有关规定,可以享受财政补贴的节能汽车上有生产企业加施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标识,企业按扣除3000元/辆补贴后的价格向用户销售后,再向财政部门申领财政补贴,因此,节能汽车补贴不需要用户本人签字,但事后财政部会对企业申报销售的节能汽车进行核查,以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