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金银首饰,是否要缴纳消费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95号)规定,委托加工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个体工商户除外)是纳税人。据此,该企业委托的“其他单位”如果不属于个体工商户,则不必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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