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检察官安东?沃卢克斯手持一份长达2200页的“验尸报告”向世人宣告,“雷曼之死”与“回购105”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回购105”指企业把旗下资产转移给其他机构,从对方获取资金,约定晚些时候购回相应资产。在资产负债表内,这相当于贷款,体现为资产增加、负债增加。不过,如果所售资产估值不低于所获资金的105%,会计准则允许把这种情形记为“销售”。这意味着企业不再拥有这些资产,同时可用所获资金偿还部分债务。在资产负债表内,这体现为资产减少、负债减少。此报告一出,会计界再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在舆论把火力集中瞄准雷曼的外部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时,部分会计学界的专家及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却开始深思:当会计准则的更新跟不上金融业务创新的脚步,我们应该怎么办?
准则更新总比金融创新慢半拍
当记者问起为什么企业可以借助会计准则漏洞进行造假时,天洋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韩国良说:“这就是财务准则的悲哀:会计准则的更新永远跟不上金融业务创新的脚步。”
记者随后就此向业内专家、会计与财务研究所所长干胜道教授求证时,干胜道的语气也颇显无奈:“雷曼事件,表明美国的会计准则本身在回购业务确认为收入方面存有一定漏洞。事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干胜道告诉记者,正常的回购,对于提高投资收益、优化资本结构、降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调整资产负债率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披露不到位惹的祸
不过,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务会计研究室副研究员赵治纲博士并不完全认同以上说法。
“雷曼事件中的‘回购105’属于不法分子对会计准则的恶意利用,并不能由此断定 会计准则本身有问题,准则不可能面面俱到。”赵治纲反复强调。
但同时他也承认:“我们需要根据业务的变化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以雷曼事件为例,以后的财务报告中就有必要强化回购交易风险的提示,对回购交易的价格、目的、方式等进行详细披露。”
“只要上市公司对回购交易进行了非常详实的披露,投资者通常都能对这些回购交易进行判断从而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关键还是在于这些交易信息披露的不及时、不充分和不合规。”赵治纲进一步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