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收送“红包”
“红包”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我市开通了“廉政账户”,已收受红包的公务人员,应在6月10日前主动上交
治理超标准使用公务车
市管干部公务用车,必须是排量2.0升(含2.0升)以下且价格25万元以内的。违规使用的,必须在6月10日前主动纠正
治理违规经商办企业
5月31日前,所有区县(自治县)、市级部门和单位的市管干部,须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并在9月30日前主动整改
举报电话12388
市民可拨打此举报电话。在规定期限前主动上交、纠正、整改的,可酌情从宽处理;过了宽限期仍拒不申报、整改的,查处决不手软
华龙网讯 (记者 文峰)昨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部署开展治理收送“红包”、超标准使用公务车、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三项治理”工作。会议强调,要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扎实开展“三项治理”工作,以实际成效建设“廉洁重庆”。
廉政账户“581”已经开通,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自查自纠
日前,中央巡视组来渝巡视检查发现,我市存在公务人员收送“红包”、干部超标准使用公务车、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现象。近日,市委召开反腐倡廉建设专题常委会,决定坚决纠正这三种不正之风。
市委、市政府明确界定,“红包”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于下属单位和个人、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单位和个人用公款赠送的红包,公务人员一概不准收受。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市纪委、市监察局在重庆银行开通了“廉政账户”,账户号为“581”,已收受红包的公务人员,应尽快主动上交。
停用超标车的,只能在现有公务车中重选,不准买新车
公务车配置超标问题是治理的重点。会议重申,市管干部所在单位公务用车,必须是排量2.0升(含2.0升)以下且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车辆。
会上,市委副书记张轩毫不客气地指出,我市区县一级干部用车相当一部分超标。
市委、市政府要求,违规使用超标公务车的,必须在6月10日前主动纠正。属编制内的,调剂为专用公务车;属借用、占用下属单位、业务联系单位的,必须归还;属违规购买的,可调剂为专用公务车,也可向社会公开拍卖。
停止使用超标公务车的市管干部,只能在现有符合标准的公务车中选择一辆使用,不能另行购买新车。
5月31日前,干部须如实申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
国家早有规定,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或变相经商。
市委、市政府要求,5月31日前,所有区县(自治县)、市级部门和单位的市管干部,须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并通过单位公示、办公内网等方式予以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市“三项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将逐一审核市管干部填报的登记表,对填报不清、不全、不实和有群众信访举报的,将组织专人核实;对隐瞒事实真相、拒不整改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6月10日前停止使用超标准公务车的,可酌情从宽处理
“一些党员干部办事讲条件,收受礼品、红包;出行坐高档豪华车,讲排场、比阔气;用权讲利益,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完全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张轩在会上指出,公务人员收受红包,不但给重庆形象抹了黑,还增加了人际关系成本,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不利于提升企业投资和发展意愿;违规经商办企业,就是变相以公权力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妨害市场的竞争秩序;超标准使用公务车,破坏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打击了人民群众参与改革发展的激情。
“我们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给主动纠正错误的党员干部以机会和出路。”张轩说,凡在6月10日前主动上交红包、停止使用超标准公务车的,在9月30日前主动整改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可酌情从宽处理;过了宽限期仍拒不申报、整改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市民如发现上述违纪违法行为,可拨打市纪检监察部门电话12388举报。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敬业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存根作工作部署。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健康,副市长周慕冰、刘学普,市政协副主席刘隆铸,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出席会议。
标本兼治开展“三项治理”
日报评论员
昨日,我市召开了“三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针对当前存在于干部队伍中收送“红包”、超标准使用公务车、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有的放矢开展专项治理。
近年来,我市广大干部、特别是市管干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廉洁从政的要求,加强约束,严格管理,推进了我市反腐倡廉建设。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收送“红包”、超标准使用公务车、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还比较突出,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也很关注。
虽然从全局看,这些问题是局部、是支流、是个别,但是,却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违背了中央与市委对干部作风的一贯要求。正如薄熙来书记指出的:“‘红包’问题是温水煮青蛙,腐蚀了不少干部;超标准使用公务车问题比较普遍,我们不能迷迷瞪瞪;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真正摊开了,量是不小的,对党和政府的影响不可低估。”因此,下大决心加以解决,已是刻不容缓。
开展“三项治理”是现实的迫切需要。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袭之烟焚。小错不纠,必成大过。就拿收受“红包”问题来说,绝不是无足轻重,而是关系着干部作风问题和对党纪政纪的坚守精神。为群众办事,本应是分内之事,如果再把收“红包”视作“理所应当”,认为是“正常感谢”就大错特错。须知,我们每个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基本宗旨,是党员干部掌权用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对照中央的指示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检查纠正自己个人和单位存在的问题,就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情,而是现实的迫切需要。
开展“三项治理”是反腐倡廉、打造“廉洁重庆”的必然举措。当前,我市的“五个重庆”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我们不能停留在已有的成绩上,还需要进一步向纵深发展。特别是要打造一支有思想、有干劲、讲正气、讲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这也是进一步推进“五个重庆”建设的必然要求。前几年,我们不时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公路修好了,干部进去了;大楼立起来,干部倒下去。这不但给党的工作造成了损失,也使干部自己从公仆沦为囚犯,教训极其惨痛。这次开展的“三项治理”,就是一次治病救人的行动,也是一个防微杜渐的过程,更是进一步深化廉政建设、打造“廉洁重庆”的必然举措。
开展“三项治理”是落实科学发展的具体体现。刚刚结束的深入服务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我市党员干部的思想水平,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然而,服务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需要加倍巩固。当前,极少数干部收受“红包”、违规乘坐超标车、违规经商办企业或者插手经济活动,妨害了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切实解决,就会影响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科学发展。因此,我们要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存在于干部队伍中收送“红包”、超标准使用公务车、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开展“三项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开展“三项治理”,市委、市政府态度坚决,对各项行动以“倒计时”紧迫感,排出了落实时限,并提出了行动要求:对积极整改、主动认错的党员干部将限度的教育挽救;对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或者顶风逆行的将予以严厉查处。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希望广大党员干部结合本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以身作则,勤政廉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使“三项治理”活动深入、扎实的开展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