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尊敬的各位和工作人员,你们好!本人是一名在读生,就要面临走出校门的关头。看到市政府出台了很多针对生创业的政策,让我们生感到确实很满意。我打算做一家快餐、外卖的店铺,如果我没有实际经营门面,而是租赁的别人的房屋,这样是允许的吗?另外,我这种情况是否要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办理哪些执照?热切希望给予指点,谢谢!
答:您好!您在我局公开信箱中提出的《关于生创业的问题 》(渝工商信箱(2010)211号)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开办快餐店、外卖店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二、租用房也是可以申办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但需要提供租房协议和业主的产权证复印件。在签场地租用协议前,提醒您需要了解以下有关事项:该房是否属于商业用房?油烟噪音是否扰民(物管或邻里是否同意)?政府是否已列入折迁房范围?如果没有以上问题,则可到辖区工商所申请快餐店字号用名,凭核名通知书到卫生局申请卫生许可证,然后返回工商所书面申请个体工商执照,此时,提交上述的场地手续、卫生许可证、核名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经营户开业登记表。
工商部门对生创业相关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对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新开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