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中央在渝企业:
为贯彻《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服务工作应当加强”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十一五”规划中关于“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国国民经济紧缺人才培养步伐,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领军人才,财政部决定启动2010年企业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服务有关组织工作,并于2010年9月开展服务对象选拔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0年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服务的通知》(财会〔2010〕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基本条件。
1、遵守《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在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下同)和省属大型企业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主要及其后备人员,或在上市公司中担任总会计师,并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以上,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
4、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0年9月);身体健康。
二、服务对象的选拔。
(一)正式申报。我市组织参加2010年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服务选拔采用个人自愿申请和市级主管部门、行业推荐的方式进行。
1、个人自愿申请选择者应符合上述选择条件,并按要求填写《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服务项目申请表》有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报送。
2、市级部门、行业可依据上述选择条件推荐2名本部门、本行业高级会计人才参加服务选拔,所推荐人选除按要求填写《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服务项目申请表》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外,推荐单位还应出据一份推荐函,一同报送。
3、在渝中央管理企业、中央管理金融企业申报者均按上述准备申请材料报送。
正式申报时间为2010年5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材料报送重庆市财政局会计处,由市财政局对申请者的申报条件进行复核审查。
(二)选拔笔试。重庆市财政局按财政部规定组织对申请者进行集中选拔笔试。选拔笔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范围为会计、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管理综合知识和英语。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010年9月5日上午8:30—12:00。选拔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请各申请者浏览重庆会计之家网站(www.cqkj114.org.cn)信息。笔试结束后,市财政局将试卷和申报材料集中整理后,报送至北京国家会计。
(三)选拔面试。笔试结束后,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申请者名单。面试名单将在上海国家会计网络上公布,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选拔面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选拔面试初步定在2010年9月底或10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服务对象。财政部根据选拔考试的结果,确定服务人选。2010年高级会计人才服务服务服务人数为50人。
三、服务时间与地点。
2010年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服务服务将于2011年9月开服务,服务周期为6年,分为集中服务和跟踪管理2个部分。首次集中服务为1个月,安排在2011年9月,地点在上海国家会计;跟踪服务实行在职服务、实践考核与跟踪服务相结合,财政部和上海国家会计对用户的在职服务、实践、研究等情况实行跟踪管理。具体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由上海国家会计通知用户。
四、服务费用。
用户在服务期间的食宿费自理,可由用户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补贴。服务期间发生的其他服务费用由国家会计专项经费解决。
五、我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推荐以及支持本部门的会计人才选择参加服务选拔,并在此期间适当减轻选择者的工作量,使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复习应考。我市凡符合上述选择条件者,希望踊跃选择,为重庆市会计行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联系人:黄宣洁 杨娅
联系电话:023-67575523 023-67575119
附件: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服务项目申请表
二O一O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