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纳税服务,更好地解决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中多头找、往返跑、耗时长等问题,江津区国家税务局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对办理防伪税控资格认定、票种核定、调整开票限额限量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纸质资料和CTAIS电子信息的审核审批权限全部授予税务所。
该局要求税务所设置管理员岗、业务主办岗、业务所长岗、所长岗4个岗位负责对上述事项的审批,各岗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核审批,不得越权。再造后的审批流程为:综合岗受理→管理员岗调查审核→业务所长岗审核→业务主办岗审核(金税业务主办岗)→业务主办岗审核(金税业务科长岗)→所长岗(金税局长管理岗)终审。
通过流程再造,充分体现了以下四方面的优点。一是基本维持了CTAIS电子流程,可以CTAIS中审核审批程序的正常运行,实现新旧流程的无缝衔接;二是权力和责任完全下放,加强了税务所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对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更为严谨;三是税务所增设了岗位,更有利于加强审核审批过程中的相互监督;四是审核审批资料基本在税务所流转,缩短了时间空间距离,提高了办事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