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营造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充分运用丰都电视台、《丰都报》、丰都广播电台、12366热线、纳税人电子信箱群体、标语、横幅、专栏等媒体载休,广泛宣传专项检查的内容、标准、要求及举报方式等内容,大力营造专项检查社会舆论氛围,督促相关纳税人自查自纠。
二是依托信息技术,科学界定对象。根据国家税收专项检查要求和我局实际,对专项检查中所涉及的行业、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利用CTATS系统、税收资源信息系统、税源管理系统以及各方面的信息,掌握了解纳税人基本情况,重点对纳税人2008年、2009年度的销售收入、成本、盈利、入库税款等纳税信息进行分析、对比,确定检查对象,增强选案的针对性,实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目的。
三是实施“阳光稽查”,公开公正。通过查前业务辅导、权利和义务告知、质疑约谈、听取被查单位的陈述和申辨以及查后通报、分析建议等形式,实现稽查服务、刚性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的有机结合;同时实行首查负责制,检查限时制和案件办结限时制,提高稽查效能,避免检查时间过长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四是强化部门配合,提升检查实效。抓好内部稽查、征管、所得税、法规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有效形成执法合力;协同地税部门联合进户、资源共享、各税统查、分别处理、分别入库,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和税款流失;加强税警协作,增强执法力度,减轻取证阻力,推进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