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促进财政机关及其人员合理行政,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市财政局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重庆市财政局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并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
由于《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中罚则规定较为宽泛,实际执行中合理把握行政处罚尺度有一定困难,也容易给当事人造成行政机关自由裁量过大的印象。《重庆市财政局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自由裁量权标准》的颁布施行,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会计中介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