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莎)42岁的何红霞是南岸区南坪镇兴隆社区的尿毒症患者,昨天,她从南坪镇负责人手中接过了1000元的大病医疗救助“报账钱”和500元的临时救助金,这两个月的治疗钱又有了着落。
近日,南岸区政府大幅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大病医疗救助标准。低保户、五保老人、贫困生等生大病住院,可一次或多次享受救助,一年内享受救助金额可达9000元,与以前相比提高了4000元。而何红霞,就是南岸区惠民新政的受益者。
根据南岸区政府规定,城乡困难群众患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先天性心脏病、重症甲型H1N1、糖尿病并发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心肌梗塞、脑中风、风湿性心斑膜病、肝硬化等疾病住院治疗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报销比例报销后,自付部分在800元内的给予全额救助(一年享受一次),超800元的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的封顶线为8000元。
另外,城市低保中的“三孤”人员和农村五保老人,年救助封顶线分别提高1000元,达到9000元每年。
目前,根据新的大病救助政策,南岸区各街镇也正在拟定相关补助方案。如南坪镇就设立了500万元的帮扶基金,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的救助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