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人转让住房取得的所得,能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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