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关于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64号)文件,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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