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考客服 重庆财考客服
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
联系我们
财考地图
网站首页 会计服务 会计信息 免费服务 软件服务 服务方案 政策法规 下载专区 疑难解答 服务心声 信息服务 帮助中心
·会计职称招考服务中,详情点击查看
 服务指南: 简介 | 服务方案 | 服务流程 | 新用户必读 | 支付方式 | 用户积分 | 金蝶软件 | 在线留言 | 服务使用帮助 | 招考服务 | 联系我们 | 代理记账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有效期:  
  免费服务
服务使用必读
播放软件下载
购服务快速通道
支付方式说明
· 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
· 会计基础考试大纲
· Media Player 11版本播放器下载...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
服务搜索: 关键字:会计 上岗证 电算化 职称
你所处的位置:首页 - 考试信息 - 会计资格证 - 2013年下半年重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新旧政策衔接问题通知
2013年下半年重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新旧政策衔接问题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匿名 日期:2013/5/7 16:10:14 点击数:8829 [字体: ] [打印] [收藏]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2013年下半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通知》渝财会〔2013〕32号文件规定:明确了2013年下半年重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政策新旧衔接规定,详情如下:

2013年下半年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

1、2013年7月1日起,之前未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成绩合格单的考生,必须一次同时报考以上三科并在该次考试中三科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才能取得成绩合格单。

2、2013年7月1日前,已通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其中部分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成绩合格单的考生(注:取得相应科目的合格成绩单的条件是《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两科必须是同时合格,方可取得合格成绩单;《会计电算化》一科可以单独算合格取得合格成绩单),未合格的考试科目(注:未合格的科目是指《会计电算化》未合格,或者是《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两科都未合格或两科中任意一科未合格)在2014年12月31日前仍有一次选择参加未合格科目考试的机会。若这次考试仍未合格,以后必须一次报考三科并三科考试同时合格,才能取得成绩合格单。若未合格科目这次考试成绩合格,之前通过的考试科目选择时间到本次考试选择时间不得超过两年,超出两年则成绩无效。

 

上一篇:关于学员确认初级中级会计职称报考状态通知
下一篇: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补报名时间:5月8号至10号

重庆财考 | 重庆金蝶软件 | 站点地图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 版权声明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才招聘 | 新用户必读 | 服务条款| 重庆财考地图

版权所有 重庆财考 地址:重庆九龙坡陈家坪帝豪名都,电话:023-8680 6068。 本站资料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传播,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18008354740[微信同号] 17308351064[微信同号] 重庆财考科技有限公司 E-mail:admin@cqkjwx.com
重庆财考客服 重庆财考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