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财会〔2012〕51号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各单位,中央在渝单位: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服务的通知》(渝财会[2012]50号)规定,现将2012年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服务通知如下:
一、必学内容以2012年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初级服务软件服务为主,服务服务为重庆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重庆市新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小金库专项治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涉税核算。
二、凡参加我市网上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均要完成重庆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4学时服务。
三、今年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服务时间段为8月至12月。
重庆市财政局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