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湘财会考[2010]9号
关于印发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湖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小组办公室: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10]11号)精神,我省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时间统一安排在
一、考试级别、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3、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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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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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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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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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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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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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报考人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认真执行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④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
3、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专科。
②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
③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④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⑤取得博士学位。
各市州在组织考试选择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择条件,认真做好选择资格的审查工作。在选择资格审查中,应严格审查报考人员选择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不得让不符合选择条件的人员选择参考。各市州不得接受团体资格审查。
三、考试选择
今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上选择,请各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认真做好对考生的宣传工作及考试选择准备工作。
所有选择人员须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进行网上选择,在“湖南省财政厅政务网(www.hnczt.gov.cn)”下载“选择登记表”(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证明。在规定期限内,由报考人员本人持有效(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选择登记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等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选择点进行资格审查和选择确认,并办理交费手续。2010年度已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在选择时正确填写2010年度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四、考试大纲
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
五、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应于
2、
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应做好网上选择的各项准备工作,配备好专用设备(包括高性能计算机、打印机、摄像头),并形成工作预案,网上选择的顺利进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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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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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收费的批复》(湘价函[2005]130号)文件精神,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省收费标准为:选择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其中选择费收入由市州财政、人事部门按各50%分成。各市州财政部门按每人每科提取15元上缴省财政厅作为省级收入,余款用于各市州考试组织工作。各市州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使用我厅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并及时将收费缴入同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上缴我厅。
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精心组织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