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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公告(湘财会考[2010]9号)
信息来源:转自网络  作者:匿名 日期:2010/10/8 23:35:55 点击数:3668 [字体: ] [打印] [收藏]

 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会计考办统一规定,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15日举行,现将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认真执行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④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 

  3、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专科。 

  ②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 

  ③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④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⑤取得博士学位。 

  三、选择方式、时间和资格审查及收费地点 

  选择方式:201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选择。所有报考人员,须登录财政部“湘潭会计网(www.kuaiji.gov.cn)”进行网上填报选择信息,并下载“选择登记表”认真填写,并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证明。在规定期限内,由报考人员本人持有效(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选择登记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选择点进行资格审查和选择确认,并办理交费手续。2010年度已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在选择时正确填写2010年度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选择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2010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不再安排补选择。资格审查时间为10月18日——29日(节假日照常休息)。 

  资格审查和收费地点:凡已在网上填报选择信息的,请本人持“选择登记表”等材料按规定到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和缴费,不接受团体资格审查。

  湘潭市分为四个选择点,分别为市本级、湘乡市、湘潭县、韶山市。市本级选择点设在湘潭市财政局一楼。 

  四、考试大纲 

  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 

  五、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收费的批复》(湘价函[2005]130号)执行。 

湘潭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30日 

湘财会考[2010]9

 

关于印发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湖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小组办公室: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10]11号)精神,我省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时间统一安排在2010101030日,为做好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登记、审查、收费以及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3、考试时间:201151415日。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4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15

 

 

 

 

 

9:00-11:30

经济法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报考人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认真执行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④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

3、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专科。

②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

③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④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⑤取得博士学位。

各市州在组织考试选择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择条件,认真做好选择资格的审查工作。在选择资格审查中,应严格审查报考人员选择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不得让不符合选择条件的人员选择参考。各市州不得接受团体资格审查。

考试选择

今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上选择,请各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认真做好对考生的宣传工作及考试选择准备工作。

所有选择人员须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进行网上选择,在“湖南省财政厅政务网(www.hnczt.gov.cn)”下载“选择登记表”(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证明。在规定期限内,由报考人员本人持有效(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选择登记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等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选择点进行资格审查和选择确认,并办理交费手续。2010年度已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在选择时正确填写2010年度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四、考试大纲

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

五、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应于20101010前公布本地区2011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选择日期、选择地点及选择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101030前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选择工作。我省网上选择系统开通时间为201010101030

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应做好网上选择的各项准备工作,配备好专用设备(包括高性能计算机、打印机、摄像头),并形成工作预案,网上选择的顺利进行。

3、2011216前,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报送《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情况表》(见附件2)。

4、201132前,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应认真填写《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附件3)并报送至省会计考办。考场必须设置在各市州所在地高考考点。

5、2011429前,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选择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6、201155前,各市州考试管理考机构将考试值服务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将考试值服务电话、值服务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7、2011513前,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服务等各项考前准备。

8、20111118前,对中级资格考生因考生对2010年度档案号、身份证号错误,造成不能正常合并成绩的,由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报告,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成情况表》(附件4),报送省会计考办。

10、20111125前,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1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收费的批复》(湘价函[2005]130号)文件精神,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省收费标准为:选择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其中选择费收入由市州财政、人事部门按各50%分成。各市州财政部门按每人每科提取15元上缴省财政厅作为省级收入,余款用于各市州考试组织工作。各市州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使用我厅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并及时将收费缴入同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上缴我厅。

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精心组织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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