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纳凭证:包括与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有关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2.出纳账簿: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3. 支票:空白支票、支票领用备查登记簿。
4. 现金: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外币。
5.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6.用于银行结算的各种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等票据。
7.各种收款收据:包括空白收据、已用或作废收据的存根联等。
8. 会计用品:如报销单据、借据等。
9. 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以及“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作废”等业务专用章。
10. 会计文件:如应由出纳人员保管的相关文件、银行对账单、合同、协议等。
11.办公室、办公桌与保险工具的钥匙,各种保密号码。
12.本部门保管的各种档案资料和公用会计工具、器具等。
13. 经办未了事项。
14. 各种文件资料和其他业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