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风华灯具有限公司委托重庆财考有限公司销售甲商品1000套,协议约定重庆财考有限公司按销售价的2%提取手续费,重庆财考有限公司以200元价格对外销售。月末,受托商品全部销售。重庆财考有限公司本月做账:
A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200000
贷:代销商品款-重庆风华灯具有限公司200000
B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234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4000
C将代销清单交给重庆风华灯具有限公司,并取得进项发票
借:代销商品款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34000
贷:应付账款—重庆风华灯具有限公司234000
D扣除手续费,将销售货款交给德州开元灯具有限公司
借:应付账款—重庆风华灯具有限公司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4000
银行存款230000
E:计提营业税、城建税和地方附加费等(会计分录和自营业务一样,因各地执行税率不一样,请根据本地地税局设定税率自行计算税费金额)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附加
说明:1、A是按协议约定金额入账的,而不是按成本价入账的,这一点和自营销售情况下账务处理金额是一样的。记账时要有代销商品入库单;
2、B销售时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发票、银行汇款单据和代销商品出库单记账;
3、C给委托方出具销售清单,数量金额核对无误后,要求委托方开具一张和销售发票相同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4、D给重庆风华灯具有限公司开具普通发票
5、因为受托方对受托代销商品不具有所有权,所以在资产负债表上不列示受托代销商品、代销商品款。为了加强对代销商品的管理,这两个科目要在账上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