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会计中高级资格考试选择时间通知 会考〔2020〕1号
会计服务、:13002375522(微信同号)杨老师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研究决定,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就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选择
(一)选择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选择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专科,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服务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选择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专科,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服务毕业、或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本通知所述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六)符合选择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符合选择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选择;符合选择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选择。
符合选择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选择。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选择。
所有选择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选择所在地参加考试。
(七)审核报考人员选择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中级会计职称有两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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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科特色通关服务2998元(适合于基础薄弱无经验用户),单科1198元,服务有效期4年,的服务有效期,保驾护航拿中级。
中级精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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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大纲
使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1.中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5日至7日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2.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0年9月6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二)考务日程
1.1月31日前,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选择日期、选择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2.3月31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选择工作。3月10日至31日,“会计资格评价网”的中、高级资格考试选择及缴费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选择开始时间,考试选择及缴费统一在3月31日24时截止。
3.8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4.9月5日至7日组织中、高级资格考试。
5.9月15日前,召开评卷会议,部署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2020年继续在实行网上评卷,开展中、高级资格考试集中网上评卷的试点工作。
6.9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与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评卷过程中,应注意排查雷同试卷,特别是对“同对同错率”较高的试卷,应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确属雷同试卷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7.10月17日前,完成评卷质量抽查验收工作,下发并在“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8.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9.11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20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五、其他要求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选择工作,严格把握选择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择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服务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在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本地区、本部门2020年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报会计考办备案。
(四)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