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选择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专科,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服务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选择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请注意,这里的“相应级别”是初级对初级,中级对中级的概念,即拥有上述三个证书中的初级职称,且有会计证,可以直接报会计初级考试;拥有上述三个证书中的中级职称,且有会计证,可以直接报会计中级考试)
(四)选择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选择年度当年年底前。
根据去年各省选择审核情况,会计工作年限计算将有以下几种方法:
1、毕业证的时间满足要求即可,例如北京;
2、非全日制(,自学考试,网络高等教育)毕业生,会计证的获得时间比毕业证更早,则可以以会计证的时间来计算;
3、从考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日期开始计算,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例如去年选择时,天津,辽宁,浙江,江苏,上海,广东就采用了这种方法。具体可参阅一下去年会计中级选择时您所在省市的选择简章上的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