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内向国外支付设计费,应凭什么发票入账,是否代扣外国企业企业所得税?
答:应凭合法有效的付款凭证入账。如果非居民企业向居民企业提供的设计劳务全部发生在境外,则不需要在中国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设计劳务发生在中国境内,已构成在中国设有机构、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则应由该非居民企业就其在境内取得的设计劳务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支付人无法定扣缴义务。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38条及《实施条例》第106条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指定扣缴义务人应当在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