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5号)文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的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免征营业税。所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本通知执行时间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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