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近期出台的微型企业补贴的措施,文件上规定是按出资人注册金/财政补贴为1:1给予,而目前为什么执行的却是按30-50%补助呢?
答:大力发展微型企业,是培育新的市场主体、繁荣活跃城乡经济的需要,是发展第三产业、优化产业结构的需要,是促进百姓创业、扩大就业的需要,对推动重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渝办发〔2010〕192号)精神,补助比例控制在注册资本金的50%以内,具体补助办法和标准由各区县(自治县)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