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创新体制机制,建立符合城口实际,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为主体的长效稳定水利投入机制和科学合理的城乡供水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利持续发展,为实现水利改革发展目标提供资金。
一是落实政府主导、多元投入政策,建立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十二五”期间,通过财政专项资金、土地出让金提取等途径筹集10亿元以上。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水利建设投入的增幅要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并中央和市级投入的地方配套部分足额落实,从2011年起每年从土地出让的净收益提取10%用于水利建设。
二是坚持正确的投入方向,创新投入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鼓励农民群众自愿投资投劳兴建小型水利设施,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城乡供水、污水处理等经营性水利项目,鼓励采取产权置换、投资入股等方式,盘活水利固定资产,吸纳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水利水务建设领域。
三是积极支持水利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是“十二五”水利建设目标实现的关键。县财政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市级财政加大对我县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经费补助额度,足额落实水利前期工作经费。三年内县财政安排水利项目前期周转金1000万元,滚动用于项目前期工作。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和追踪问效。水利资金安全是发挥水利资金效益的前提。财政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检查力度,资金安全。同时,探索性地开展水利资金的绩效评价,每项水利资金都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水利资金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