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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财政信箱[2012]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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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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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
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年财政预算草案
市财政局,我作为在外地的重庆人,很关心重庆形象。重庆作为西部开发桥头堡,享受了国家的大力支持,也为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正如黄市长说,重庆财政支出在西部自有率,而且逐年提高。但近几年外地评论都说重庆市是“低保户”。
究其原因,感觉与年初人代会上所作“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年财政预算草案”有关,在这个报告里,很多省市都把“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上划中央税收入完成”“得到中央转移支付”说的清楚。而我市只将地方一般预算说清楚了,没有交代上划中央税收完成等情况,加之我市在财政支出是所列“上解中央”。很多不明情况的人,对分税制财税不了解的人、也有许多专门断章取义的人抹黑重庆的人,就说重庆2011年得到中央转移支付1100亿,仅仅上缴21.5亿,是低保大户。虽然我市的《统计年鉴》里对上划中央税收也说清楚了,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未体现,容易被误解,将“上解财政”理解为所有财政和税收上划。 建议,将“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年财政预算草案”中增加“上划中央税收入完成”等内容。向江苏等省服务,直接报告“上划中央税收收入”多上,得到“中央转移支付”多少。 |
办理单位: | 市财政局 |
办理结果: |
陈春祥同志: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重庆财政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您在来信中提出的关于在财政报告中增加“上划中央税收收入”等内容的建议我局十分重视,对我们完善财政报告具有重要的启发,我们会在今年的财政报告中充分吸纳您的建议。 目前,“上划中央税收收入”等内容未写入我市财政报告,主要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履行法定职责。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审查和监督。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上划中央税收收入”属于中央级收入,不属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的范畴。二是考虑重庆财政现状。与江苏等经济发达省市不同,重庆仍处在欠发达阶段,属于欠发达地区,中央对我市的支持力度远大于我市对中央收入的贡献。为此,也不宜在报告中强调上交中央收入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财政报告的编制工作,按照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在今年的中期财政报告中,我市已对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有关表述作了相应调整,并在附表中增加了中央补助下达进度的有关情况,以更好地接受监督。同时,在财政信息的公开上,我们通过《重庆统计年鉴》和专题信息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了包括中央级税收收入、财政总收入等相关情况,全面反映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专题发布有关重庆财政收支平衡状况等信息,发挥了较好的宣传和引导作用。 再次对您表示诚挚的谢意。也请您继续关注和支持重庆财政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我们改进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