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财政信箱[201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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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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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的调转及继续教育的问题
老师你好:
我是2010年9月才拿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请问今年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吗?还有就是我想把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从南岸区财政局转到渝中区财政局需要些什么手续?谢谢! |
办理单位: | 市财政局 |
办理结果: |
刘诗博同志您好:
来信收悉,根据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会计从资格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当年考取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可以不参加本年度的继续教育。请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证书颁发机关财政局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二、请在南岸区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出手续,然后到渝中区财政局办理调入。 办理调出所需材料: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在重庆会计之家网站《办事指南》下载,网址:http://www.cqkj114.org.cn)、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单位证明(A4纸)(若无单位,请出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办理调入所需材料:南岸区财政局出具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两份)、单位证明(A4纸)(若无单位,请出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如所回答问题还有不清楚之处,请直接电话我局会计处。 电话:(023)67575526 联系人:刘建明、郭晓波 查询网址:http://www.cqkj114.org.cn |
发布时间: |
2010-09-20 11: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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