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财政信箱[2010]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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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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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考试
你好!我想请问我上半年参加了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但是财政法规没过,我想参加11月份的考试,可以只考没有过的那科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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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市财政局 |
办理结果: |
张琳同志您好:
来信收悉,根据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必须两科全部通过,若你一科未过,下次考试需重新参加两科考试。 如所回答问题还有不清楚之处,请直接电话我局会计处。 电话:(023)67575526 联系人:刘建明、郭晓波 查询网址:http://www.cqkj114.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