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考客服 重庆财考客服
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
联系我们
财考地图
网站首页 会计服务 会计信息 免费服务 软件服务 服务方案 政策法规 下载专区 疑难解答 服务心声 信息服务 帮助中心
·会计职称招考服务中,详情点击查看
 服务指南: 简介 | 服务方案 | 服务流程 | 新用户必读 | 支付方式 | 用户积分 | 金蝶软件 | 在线留言 | 服务使用帮助 | 招考服务 | 联系我们 | 代理记账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有效期:  
  免费服务
服务使用必读
播放软件下载
购服务快速通道
支付方式说明
· 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
· 会计基础考试大纲
· Media Player 11版本播放器下载...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
服务搜索: 关键字:会计 上岗证 电算化 职称
你所处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关于开展我市注册会计师 注册评估师行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关于开展我市注册会计师 注册评估师行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匿名 日期:2012/8/16 16:11:22 点击数:5542 [字体: ] [打印] [收藏]

                                                    渝会协[2012]7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服务的通知》(渝财会[2012]50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2年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服务内容的通知》(渝财会[2012]51号)文件规定,从2012年起全市中、初级及以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网上服务。现就行业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关系在行业协会的中、初级及以下会计人员,实行网上继续教育服务。在完成网上继续教育服务后,行业协会可根据行业的特点,增加服务内容。高级会计师以上人员由重庆市财政局另行组织继续教育服务。
        二、服务要求及内容
        1、已经完成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报备的会计人员可直接上网参加继续教育服务;没有完成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报备的,必须先登陆“重庆会计之家”进行信息采集后,方能参加网上继续教育服务。
        2、网上继续教育服务学时按《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渝财会[2007]49号)文件规定,每年必须完成24学时。网上继续教育服务分必学和选学两块,其中必学内容学时为12学时,选学内容学时为8学时,考试4学时。每年网上继续教育服务时间为2月—12月。2012年度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服务时间段为8月—12月。
        3、服务内容。必学内容:根据财政部和重庆市财政局会计工作重点、难点等,由重庆市财政局确定,在“重庆会计之家”网上公布。2012年必学内容以2012年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初级服务软件服务为主,服务服务为重庆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重庆市新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小金库专项治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涉税核算。其中,重庆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必须完成4学时服务。
        选学内容:会计人员在完成必学服务后,可根据自己需要从网校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中自行选择。
        三、网上服务登陆方法及缴费方式
        1、会计人员登陆“重庆会计之家”网站,点击“重庆市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进入三家网校介面,由会计人员任选一家网校提供的服务进行服务。
三个年度以内(含第三年)未完成继续教育服务的会计人员,需通过网上进行补学,补学合格后,才能服务本年度服务。超过三年以上未完成继续教育服务的,必须选择参加由我市统一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两科考试,成绩合格后视同完成以往年度继续教育,予以重新注册登记。
        2、会计人员服务时须填姓名,身份证号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区县。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关系已经转入到重庆市财政局的会计人员统一填写为“重庆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填列具体区县。
        3、会计人员的服务时间在一个年度内可以累计计算,考试合格后通过会计管理系统自动记入本人信息库内。服务完成情况可在“重庆会计之家”网上查询。
        4、网上继续教育服务费用在上网时一次性缴纳,当年缴纳的费用必须在当年完网上服务,未完成服务的,次年重新服务需重新缴费。如需要发票,请向网校索取。
        四、免培条件
        凡符合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文中规定免培条件的会计人员,需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统一填写“免服务统计表”于当年11月30日前由所在执业机构报协会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免服务证明材料只能免当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过期不认。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确认为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服务:
  (一)参加当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考试合格的(持合格证、中级持单科成绩单二者之一即可);
  (二)参加当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的(持合格证或单科成绩单);
  (三)当年度考试取得会计电算化初级、中级证书;
  (四)在职人员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于当年度取得毕业证书(以上,含)或学位证书的;
  (五)经市财政局认可参加国家会计、财经会计及会计管理专业服务一周以上(含一周)的;
  (六) 参加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且年内达到24小时(凭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记载);
  (七)当年度完成省(部)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并取得研究成果(凭结项证明和课题报告);
  (八)当年度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经济类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财务会计类论文;
  (九)当年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
         其中,符合免服务条件(六)情形的,须将“免服务统计表”报协会会员部盖章后上报。
        五、注册登记
        完成了网上继续教育服务的会计人员,两年内可持会计从业资格证到协会办公室统一办理完成继续教育注册。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注册后的会计人员信息可在“重庆会计之家”网站查询。
请各会计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服务服务,严禁弄虚作假、请人代学、组织代学等,一经发现,将上报重庆市财政局并在网上通报批评,不予注册。

 附件:年度行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免服务统计表

上一篇:黔江:财政监督检查盯紧“民生”
下一篇:潼南县财政局强化三条措施提升财政管理绩效

重庆财考 | 重庆金蝶软件 | 站点地图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 版权声明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才招聘 | 新用户必读 | 服务条款| 重庆财考地图

版权所有 重庆财考 地址:重庆九龙坡陈家坪帝豪名都,电话:023-8680 6068。 本站资料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传播,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18008354740[微信同号] 17308351064[微信同号] 重庆财考科技有限公司 E-mail:admin@cqkjwx.com
重庆财考客服 重庆财考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