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201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2]67号)的部署和《重庆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财监督[2012]15号)的要求,现将我县201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单位名单和检查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重庆市璧山弘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璧山县建设集团公司
3、璧山县来凤自来水厂
4、璧山县大路卫生院
5、璧山县卫生监督所
6、璧山县丁家初级中
7、璧山县卫生保健所
8、璧山县教育委员会(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9、璧山县水务局(农村人饮资金)
10、璧山县农业委员会(能繁母猪补贴)
二、检查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 0 1 2年9月。
三、检查的依据及重点内容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按照《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查内容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财政资金拨付及使用是否规范有效,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等。
联系人:刘莹垠
联系电话:41430945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